该法律是许多国家意志的结果,17世纪具体于公元1864被缔结的日内瓦公约,虽然算新的,不过这些人道主义原则和价值属于以前流传的不同文化和文明,并被一神论宗教在此之上是真正的伊斯兰教强调的。
自该法律被规定到20世纪中期该法律被称为战争法律,在联合国成立后被称为武装冲突法律,后来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被称为国际人道法。
阿联酋自其成立以来一直关注该法律,它1971年12月2号被成立了,并1972年5月10号签署了上述的该协议;换句来说,在阿联酋成立六个月后,阿联酋还1983年3月9号签署了第一附加议定书(关于保护国际武装冲突的受害者)及第二附加议定书(关于保护非国际武装冲突的受害者),及1992年3月6号签署了第一附加议定书第90条。